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十五条中的“(式样见附件1)”、第十七条中的“(式样见附件2)”、第二十条中的“(式样见附件3)”、第二十三条中的“(式样见附件4)”、第二十五条中的“(式样见附件5)”。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