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八、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六)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六) 十八、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六) 将第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附件3)”修改为“启封通知书”。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