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八、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十八、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将第三条、第八条至第十三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