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六十、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八)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八) 六十、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八) 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出境口岸海关按照相关规定查验,重点核查货证是否相符。查验不合格的,不予放行。”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