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十五、 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 五十五、 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建议删去第二十四条中的“国家质检总局的”和第二十五条中的“国家质检总局”。 (四) 目录 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