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 对《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4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十、 对《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4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六条中的“(见附件1)”、第七条中的“(见附件2)”、第八条中的“(见附件3)”、第九条中的“(见附件4)”、第十四条中的“(见附件5)”、第十五条中的“(见附件6)”、第三十六条中的“(见附件7)”和“(见附件8)”、第四十一条中的“(见附件9)”。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