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三十九、 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三十九、 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将第四条修改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