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三十三、 对《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 三十三、 对《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