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十一、 对《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二十一、 对《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七条中的“(编号格式见附件1)”、第八条中的“(附件2)”、第九条中的“(附件3)”、第十条中的“附件4”、第十四条中的“附件5”。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