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九)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九)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九) 将第十八条中的“并定期以计算机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修改为“并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