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十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一)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十一) 删去第三十四条中的“3.从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运往境内另一个设关地点,需经海关监管的货物”。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