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四)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四)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四) 将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其他货物:5年”修改为“其他货物:3年”。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