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4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一)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4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见附件1)”修改为“具体商品范围由海关总署另行确定并且发布”。 十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