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9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十)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 十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9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十) 将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的“持主管部门批文”修改为“凭主管部门批文”。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