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0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五) 十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0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五)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园区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