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船舶和平台志愿观测管理规定(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志愿船、志愿平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配合志愿观测相关工作,可无偿使用其获取的观测数据,承担以下工作:

志愿观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观测数据的存储报送;

配合志愿观测设备的安装、维修、巡检和培训等工作;

与招募管理机构进行日常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