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滚装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或者开航前纠正: 不符合安全适航条件的; 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载客或者载货要求的。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