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2024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方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经批准的事项清单,依法依规赋予浦东新区相关管理权限;上海市要积极为浦东新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加大相关领域放权和协调支持力度;浦东新区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并不断优化实施路径,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