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