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章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