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〇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发布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