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