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测绘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