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和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