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条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洗染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鼓励洗染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有关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