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七条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七条 注册计量师享有下列权利: 使用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 在注册的工作单位和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参加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相关计量技术工作文件上签字;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