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三章 注册 第十八条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注册 第十八条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的,应当予以撤销,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