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