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十四条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组织考核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