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 累积记分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