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 第三条 国家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第六条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