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