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命制期间以及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内,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丢失、泄露、盗窃或者损毁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截留、窃取、擅自开拆、外传未开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丢失、泄露、盗窃或者损毁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截留、窃取、擅自开拆、外传未开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