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试卷评阅期间,经评卷专家组认定,应考人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同一试卷答题笔迹前后不一致的;

同一科目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