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