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督察单位可以建立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地方或者部门,督促其限期完成有关查处、整改任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