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以及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