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四章 值班律师工作保障 第三十三条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值班律师工作保障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值班律师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