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值班律师工作职责 第九条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值班律师工作职责 第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值班律师应当告知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值班律师可以帮助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并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