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法官政治能力培训应当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重点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等学习培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