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履行主体责任,对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惩戒。

法官惩戒程序与纪检监察机关对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行为调查处理程序的衔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