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2021年) 第三章 管辖和回避 第十二条 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管辖和回避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院法官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惩戒。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