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四十六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涉及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设备的泄密案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或者委托具有技术核查取证职能的部门或者单位进行技术核查取证。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