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机关、单位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出国(境)进行审查,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