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201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调查、检查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