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对我国海域内沿海船舶的治安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执行本规定。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