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油气管网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据职责建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及相关用户信用记录,对违法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实施信用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