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因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发生的争议,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