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再制造相关行为的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