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汽车金融公司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及各类资产风险权重如下:
风险加权资产=对商业银行的债权×20%+有商业银行提供保证的债权×20%+其他担保形式担保的债权×50%+其他形式资产×100%+担保业务余额×100%
其他担保形式是指商业银行提供保证以外的担保;其他形式资产不包括现金。
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资产时,应当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当从相应的资产项目账面价值中扣除。
风险加权资产=对商业银行的债权×20%+有商业银行提供保证的债权×20%+其他担保形式担保的债权×50%+其他形式资产×100%+担保业务余额×100%
其他担保形式是指商业银行提供保证以外的担保;其他形式资产不包括现金。
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资产时,应当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当从相应的资产项目账面价值中扣除。